湖北集中隔离场所生活垃圾参照医废管理 医废贮存不达标最高罚3万
2022-10-07 21:43 点击: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余桃晶)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和生态环境污染,《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规定重大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生活垃圾纳入医废处置范畴,其贮存不达要求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废集中处置设施;不具备集中处置医废条件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医废临时中转设施和暂时贮存场所,并明确运营单位;各市(州)应当至少建设一个医废集中处置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各县(市)应当建设医废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期间,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医废处置范畴,要求分类收集,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容器;医废集中处置单位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输,亚博取款出款速度,确保医废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医废集中处置单位接收医废后,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废集中处置单位存在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未将医废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等情形的,将面临警告处罚,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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